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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事間再好的感情,也只能割捨,沒有其他餘地

 

畢竟你不是主管,沒有權利可以決定自己的未來

 

可不可以不要任人宰割,可不可以給我一個安定的工作
因為基層員工的替代性高,所以只能接受。沒有妥協的空間
然後只能再一次又一次的接受同事的離開?沒有其他選擇?
難道,約兩年後的現在,又在再次面臨那時的關卡,先離開,或是任人宰割,等待宣判?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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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oy148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